研[2015]135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报毕业生库的文件规定和我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及就业派遣时间的通知》(北理工办发〔2014〕90号)文件,同时结合我校预计毕业研究生数据,现将2016年1月毕业和延期至2016年7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毕业工作
1、2016年1月毕业答辩截止时间是2016年1月8日,请各学院提前安排好毕业答辩等培养工作。
2016年1月11日上午12点前,请学院将本季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及其毕业结论(包括毕业、结业、肄业)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按北京市教委要求进行报库。
2、核准2016年1月毕业、结业、肄业统招统分研究生名单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和学制要求,现有2356名统招统分研究生(其中硕士1744人,博士612人)预计于2016年1月毕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相关学籍规定,上述学生应按时毕业(结业、肄业)离校;未进入毕业名单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学历电子认证,不能申请学位。
为保证2016年1月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尽快审核上述名单,将核实好的准确名单《预计于2016年春季毕业的统招统分研究生名单》(附件2)(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盖公章的纸质版)于2015年11月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leixiao@bit.edu.cn,研究生院核准后网上公布,通报各相关部门人员。
3、上报2016年1月毕业、结业、肄业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名单
学院填写并上报《预计于2016年春季毕业的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名单》(附件3)于2015年11月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leixiao@bit.edu.cn,研究生院核准后网上公布,通报各相关部门人员。未进入毕业名单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毕业答辩,不能申请学位。
二、延期相关规定
1、延期政策
(1)已达到超长学制的研究生不允许延期。
(2)有条件申请延期:在不要求学校提供宿舍的前提下,允许申请延期;对于超出基本学制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批准延期申请。
2、延期受理时间
延期申请需经导师同意,且由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其中,定向与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延期申请还需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附件1中的学生,若不能在2016年春季毕业(结业、肄业),在不超出最长学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向学院递交《延期申请表》(附件4)。学院整理并填写本学院《延期至2016年夏季的统招统分研究生名单》(附件5),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楼311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eixiao@bit.edu.cn,研究生院核准后网上公布,通报各相关部门人员。
3、超长学制提醒工作
根据《校长令》12号,我校有14名博士生于2016年春季达最长学习年限、187名博士生于2016年夏季达最长学习年限(具体名单见附件6)。请学院通知和提醒上述学生抓紧自己的学业进程,按时完成毕业答辩。不能按时完成毕业答辩者,将根据学生培养情况进行结业、肄业处理。
2016春季预毕业和延期名单的上报工作均关系研究生的切实利益,关系学校正常的运行秩序,请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同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处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工作联系人:雷笑 68912289 leixiao@bit.edu.cn
主管领导:陈旵明 hanming@bit.edu.cn
培养业务运行介绍:http://grd.bit.edu.cn/pygz/jwyx/50357.htm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