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16〕138 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2017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做好2017年我校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学院按要求汇总本学院各学科的申报情况,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研究生院3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文本用a4打印纸,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为五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填报要求: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
五、如各学科对于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教育部不给予经费资助,费用由申请者单位支付)仍有需求,我校将继续开展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工作。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申报学科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4)。
六、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接受计划无须重复申报,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收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七、接受计划由研究生院汇总,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部。请各申报学院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
联系人:雷笑
电 话:68912289
附件:
1、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
2、2005年12月更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2011年3月更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仅一级学科)
4、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